2017年11月28日
南京普迪建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新)制定,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017年11月17日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南京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宁组通〔2017〕40号)精神,经研究,拟将其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并得到市交通集团委员会的批复。
2017年09月07日
根据市交通集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决定成立南京普迪集团“三供一业”移交专项工作小组,组长黄昕,副组长王昌崚,成员赵松涛、张金柱、张佳骊、郝世平等10人。分离移交工作结束后,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2017年06月06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省、市委及市交通集团党委的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向所属各支部印发实施方案。
2017年04月18日
按照《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报废处置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国资委〔2011〕134号的文件要求,拟处置混凝土搅拌车37辆。集团资产部同意普迪集团所请,由其按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备案程序后,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处置。
2017年03月09日
我司接到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铁隧公司增资扩股合作事项的通知函。我司同意其相关决定,但对贵司所提的终止合作的原因不能认同,事实情况是贵司所指的有关问题的历史成因贵司十分清楚,并就已客观存在,我司力争解决,但由于条件的不断变化而最终努力无果。2018年1月8日地铁资源公司、普迪集团、铁隧公司三方签订还款计划书,欠款人铁隧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三年内分六次偿还地铁资源公司欠款6,609,346.20,普迪集团是担保人。
2017年01月18日
根据《企业文件材料规定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精神和省、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资源建设,提升企业档案管理水平的要求,我司上报交通集团关于修订《南京普迪建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类文件规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请示得以批复。
2018年12月12日
宁档〔2018〕94号南京普迪建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度通过江苏省档案工作规范三星测评)。
2018年08月20日
南京普迪建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黄昕变更为康红兵。
2018年08月08日
宁交集〔2018〕73号南京市交通集团委派康红兵同志为南京普迪建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免去黄昕南京普迪建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2018年08月07日
为健全公司党委集体领导机制,保证依法决策、规范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有效支持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普迪集团党委议事规则(修订)。
2019年12月06日
宁交集[2019]86号 南京普迪混凝土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4日
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康红兵变更为钱钟。
2020年08月06日
宁交集[2020]29号 南京市交通集团委派钱钟同志任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康红兵同志任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21年11月24日
宁交集【2021】110号 南京市交通集团研究决定:聘请丁高方、徐瑞同志担任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与本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1年03月31日
经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选举,钱钟同志任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年03月24日
宁交集委[2021]37号 南京市交通集团研究决定:钱钟同志任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并作为董事长人选,免去其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金长江、康红兵、赵涛任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22年02月14日
南京宁新普迪混凝土有限公司完成对南京宁南普迪混凝土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2022年02月10日
南京宁新普迪混凝土有限公司完成对南京宁东普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2022年01月24日
宁交集委【2022】13号 南京市交通集团研究决定:赵涛同志任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职务。